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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行政学院建院15周年之际,国务院于2009年12月25日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意见》的颁布,对于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际一流行政学院,更好发挥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行政学院成立1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与进步。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产生了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成果,对外开放办院、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行政学院应当而且能够在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决策、培养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加强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为党和政府提供智力支持方面展现更大的作为,在创新办院理念和体制机制,加快建成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的国际一流行政学院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特别强调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更加注重开放办学,更加注重科学建院、民主建院、依法建院,这些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行政学院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实施特色立院、质量兴院战略、人才强院战略,着力提升学院素质和办院水平;构建特色鲜明的教学培训体系,创新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着力培养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善于治国理政的优秀人才;加强科研、咨询工作,着力提供高质量和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咨询成果;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不断提高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力;加强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合理使用,着力建设一流水平的高素质教研和管理人才队伍;坚持从严治院,严格制度,严格管理,着力营造良好院风。抓好这些主要任务,必将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的颁布,标志着国家行政学院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前程光明。我们坚信,国家行政学院的干部和教职工一定能够抓住机遇,增强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砥砺奋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行政学院步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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